1.贯彻执行国家对国有资产的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规定,建立健全学院资产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,对学院资产进行统一管理。
2.负责学院资产规划、采购预算编制、统计报表上报、资产清查评估等工作。
3.负责学院授权的物资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招投标工作,组织采购项目论证、谈判合同与签署、项目验收、支付结算,以及使用效益的评估工作。
4.负责学院资产的出入库登记和分类核算;建立健全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,对学院资产进行信息化管理,确保资产数据的完整准确。
5.负责学院资产的调配调拨、使用监管工作,充分挖掘资产使用潜力,发挥资源的使用效益。
6.负责学院资产报损、报废及其他处置等管理工作。
7.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